甲狀腺癌治療 的外科治療
一旦診斷為甲狀腺癌,開刀切除是最佳的治療方法。其手術方法往往依據癌細胞的種類、腫瘤大小(有些外科醫師以腫瘤是否大於1.5或2公分作決定手術方法的標準)、是否轉移、年齡及性別等而有所差別。依照手術切除的範圍來說,大概可分為「全甲狀腺切除」、「近全甲狀腺切除或次全甲狀腺切除」、及「小部分甲狀腺切除」等(當然也合併廣泛頸部淋巴結的切除)。手術治療的併發症包括副甲狀腺功能低下症(引致血鈣過低)及聲帶麻痺等。這些症狀可能只是暫時性的,也可能是永久性的。
甲狀腺癌治療 的放射性同位素碘(I-131, 又稱原子碘131)治療
吸收碘是甲狀腺細胞特有功能,雖然甲狀腺癌細胞的吸收能力不如正常甲狀腺細胞,但即使是分化不良性的甲狀腺癌細胞仍然具有像正常甲狀腺細胞的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八十功能,對碘的親和力也較身體其他部位細胞高400-600倍。所以能有效的將放射性碘帶入甲狀腺細胞中,藉由放射性碘所釋出之β射線來殺死甲狀腺癌細胞,而β射線在組織中射程僅約2毫米,因此對甲狀腺周圍正常組織影響不大。由於甲狀腺細胞積聚碘的能力受到TSH的影響,所以如需利用放射性碘治療甲狀腺癌必須先以手術完全切除甲狀腺,待約四至六週後如患者血中TSH濃度大於30μU/ml(或手術後直接給予合成的TSH後)再給予100 mCi放射性碘治療效果較佳。一般而言,放射性碘治療對乳突癌及濾泡癌等分化較好的腫瘤較有效,可當作手術後及併發軟組織轉移的輔助療法。若其甲狀腺無法完全切除、為多發性病變、或癌細胞已侵犯周邊組織或遠處轉移時,皆應接受高劑量的放射碘治療。要注意的是放射性碘治療前,要先停用甲狀腺素並採低碘飲食四星期。若患者無法忍受停用甲狀腺素三至四週,目前已有基因重組合成的甲促素,可供注射使用,可避免甲狀腺功能低下的狀況發生。放射性碘的副作用不大,一般較常見的有厭食、噁心、頭暈、皮膚搔癢、前頸部疼痛(放射性甲狀腺炎)、唾液腺或胃腺腫脹、及骨髓抑制等,但通常為暫時性而於1至2星期後消失。至於較常見的併發症有腮腺炎和甲狀腺發炎,有時甚至會引起甲狀腺機能亢進。肺纖維化或嚴重的血液疾病,只有在使用大劑量的放射性碘後才會發生。目前法令規定超過30毫居禮以上的高劑量原子碘治療病患,必須入住「放射線藥物治療病房」,住院隔離接受放射性碘治療,只需治療一次,隔天就可以出院。
甲狀腺癌治療 的體外放射線治療:
對於極惡性的未分化癌或併骨轉移導致劇痛的甲狀腺癌,由於其對放射性碘反應不良或全無反應,可嘗試使用「鈷六十」直線加速器所產生的放射 線能量來破壞、殺傷癌組織,以減緩癌細胞的生長及減輕痛楚。
甲狀腺癌治療 的藥物及化學療法:
一般來說,化學療法對甲狀腺癌的治療效果有限,故甚少採用。至於藥物療法,由於分化良好型甲狀腺癌細胞(特別是乳突癌及濾泡癌)其生長受到TSH的 刺激,因此這些患者在手術及放射性碘治療後,均應給予「甲狀腺素」治療,且劑量應較一般「補充性療法」為高,以便將甲狀腺功能維持在正常的高值,因而使血 中TSH濃度壓抑在正常的低值以減緩癌細胞的生長速度。
甲狀腺癌治療5年存活率可達98%
甲狀腺癌細胞型態主要為乳突型及濾泡型癌,雙和醫院核子醫學科楊哲銘主任指出,9成的甲狀腺癌為分化良好的甲狀腺乳突癌或濾泡細胞癌,手術摘除病灶後,再針對有癌細胞殘餘或轉移之虞的患者,給予碘-131的治療及追蹤,平均5年存活率可達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