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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乳癌分期
乳癌分期 的主要目的在於確立治療方式,評估病人的預後情況,同時比較出不同治療方式對病人產生的結果是否適當。
目前乳癌依據1997年美國癌症聯合委員會(AJCC)系統分期,根據TNM分類法,以下列三項因素為依據來決定病患乳癌的期別:TNM分類法Tumor腫瘤的大小、Lymph Node腫瘤轉移到淋巴結的狀態、Metastasis腫瘤有無遠端器的轉移。
乳癌分期
乳癌第零期
即原位癌,為最早期乳癌,此時癌細胞仍在乳腺管基底層內,是最早期發現的乳癌。
乳癌第一期
腫瘤小於兩公分以下,且腋下淋巴結無癌細胞轉移。
乳癌第二期
腫瘤介於兩至五公分之間,或腫瘤小於兩公分但腋下淋巴結有癌細胞轉移。
乳癌第三期
局部廣泛性乳癌,腫瘤大於五公分,且腋下淋巴結有癌細胞轉移,或胸壁皮膚有浸潤乳癌。
乳癌第四期
轉移性乳癌,已有遠處器官轉移 (如肝、肺、骨) 等。